使用須知 |
資 格 條 件 | : | 1.必須為高雄市民自家飲用水,以戶籍登記為主。(請於送樣當日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供查驗)
2.每戶每次受理一個樣品且送樣頻率以每半年一次為原則。
3.機關、學校及有營利行為之廠商、公司、本局不予受理。 |
申 請 方 式 | : | 1.電話登記 TEL:(07)723-0392。
2.本網頁登記。每梯次限制20人。
3.預定收樣日之收樣時間內現場直接申請。
查詢本年度
預定收樣日期及預定開放線上登記日期。 |
收樣日期及時間 | : | 可事先電洽日期或依網路公佈預定日期或依線上登記時間送樣至本科。
收樣時間:當日上午08:3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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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驗 報 告 | : | 於送樣日起,約十天左右可得知結果。
1.可親自至本科拿取報告。
2.於送樣當日寫妥八元回郵信封交予收樣人員,以便將檢驗報告寄回。
3.於本網頁查詢 |
檢 驗 項 目 | : | 氫離子濃度
指數(pH值)、氯鹽、總硬度、導電度、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計 6 項。 |
注 意 事 項 | : | 1.請於送樣當日才取水樣,取水前可將管內流掉約數十秒後再取水。
2.待檢測水樣量約需提供 1000 mL,可分瓶盛裝。
3.可用一般洗淨後之礦泉水塑膠瓶或寶特瓶盛裝。
4.預定收樣日如因故停班,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辦理收樣工作或於上班時間電洽。
5.本檢測服務未能包含全部飲用水水質標準檢測項目,如需其他檢測項目,得委託合格之檢驗測定機構協助辦理。 |
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07)723-0392詢問。 |